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1、严肃处理是针对事物的态度是非常认真、规范的处理方式;严厉处理是比严肃处理更高一等的态度,他已经直指事物,并伴有文字或语言等形式的处理方式;2、严肃处理对人对事的态度处理方式;严厉处理是对人对事的处理方式。 3、严肃处理是一个人对人对事自我表现的一种态度处理方式;严厉处理是对人或者事物的处理方式。法律依据: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》第三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,坚持严格要求、实事求是,权责一致、惩教结合,依靠群众、依法有序的原则。第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,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,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依法处理是遵守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,依法严肃处理,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严格遵守规定。依法从重处理,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处罚较重的手段。法律依据:《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》 将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组织纪律、落实规定、反对“四风”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、常态化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党员干部转变作风,前提在于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度的政治自觉。然而,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时候搞“上有、下有对策”,合意的就执行,不合意的就打折扣、搞变通;有的心态漂浮、作风急躁、急功近利,在基层工作时间稍长,就心浮气躁,耐不住寂寞,静不下心来,工作浅尝辄止,敷衍塞责;有的生活上贪图安逸、追求享受、相互攀比等。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理想信念缺失、宗旨意识弱化。法律依据:《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》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,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。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。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自觉遵守党章,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,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第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: (一)警告; (二)严重警告; (三)撤销党内职务; (四)留党察看; (五)开除党籍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公职人员生活作风不检点的,给予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法律依据: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第二十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,工作作风懈怠、工作态度恶劣,造成不良影响的,给予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。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。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:(一)拒不承担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的;(二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包养情人的;(四)严重违公德的行为。有前款第(三)项行为的,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: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开除。法律依据: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。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:1、拒不承担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的;2、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3、包养情人的;4、严重违公德的行为。有前款第3项行为的,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1、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起诉,由人民记入笔录,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,并告知对方当事人。2、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,可以书面申请,也可以口头申请;口头申请的,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、行政复议请求、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、理由和时间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 第五条 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,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。
第2种观点: 律师分析:不服行政处罚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1、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起诉,由人民记入笔录,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,并告知对方当事人。2、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,可以书面申请,也可以口头申请;口头申请的,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、行政复议请求、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、理由和时间。【法律依据】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:(一)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、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、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;(二)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人身自由或者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;(三)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、执照、资质证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、中止、撤销的决定不服的;(四)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、矿藏、水流、森林、山岭、草原、荒地、滩涂、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;(五)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;(六)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;(七)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、征收财物、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;(八)认为符合法定条件,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、执照、资质证、资格证等证书,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、登记有关事项,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;(九)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、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,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;(十)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、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,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;(十一)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1、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起诉,由人民记入笔录,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,并告知对方当事人。2、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,可以书面申请,也可以口头申请;口头申请的,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、行政复议请求、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、理由和时间。【法律依据】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 第五条 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,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严厉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,坚决破除“官油子”之气、不作为之气、漂浮之气、“两面人”之气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,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(以下称公职人员)进行监察,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,开展廉政建设和反工作,维护和法律的尊严。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监察权,不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。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,应当与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、执法部门互相配合,互相制约。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,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分为等立案查处与已立案查处。立案查处是指机关对于刑事案件已经立案,也就是说该刑事案件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、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和自首的材料,应当按照管辖范围,迅速进行审查,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应当立案;认为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,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不予立案,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。控告人如果不服,可以申请复议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分为等立案查处与已立案查处。立案查处是指机关对于刑事案件已经立案,也就是说该刑事案件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、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和自首的材料,应当按照管辖范围,迅速进行审查,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应当立案;认为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,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不予立案,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。控告人如果不服,可以申请复议。
第1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严打是中国司法名词,为依法从重从快,"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"的简略表述,是解决一定时期中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,而依法进行的,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活动。严打, 是在中国地区的一连串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简称,发起者是。1983年7月19日,在北戴河向指出:"对于当前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,判决和执行,要从重,从快;严打就是要加强党的专政力量,这就是专政" 。官方定义为"既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"轻刑化",刑罚又要总体重于西方,要有节制的从严、从重"。所以的严打被西方国家以及组织看来打击的刑罚过重了。中国共有四次严打活动。1983年首次提出"严打"这个概念,并进行第一次"严打";1996年进行了第二次"严打";2000年-2001年进行了第三次"严打",增加了网上追捕逃犯的行动,也被称为"新世纪严打"。第四次严打是2010年。 和四次国企改革的时间吻合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六十条 聚众斗殴,寻衅滋事,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,破坏公共秩序,情节恶劣的,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 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第一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 第一百四十一条 拐卖人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第一百一十二条 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支、弹药的,或者盗窃、抢夺国家机关、军警人员、民兵的支、弹药的,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 第九十九条 组织、利用封建迷信、会道门进行反活动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 第一百四十条 强迫妇女卖淫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第一百六十九条 以营利为目的,引诱、容留妇女卖淫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1、在农村地区侵占国家和集体财产,垄断各类矿产资源,破坏新农村建设,把持基层政权,欺压残害农民群众,扰乱一方治安秩序的农村黑恶势力,及恃强凌弱的“街霸、村霸、乡霸”和宗族黑恶势力;2、在夜总会、酒吧、洗浴中心、网吧等娱乐服务场所中,收取“保护费”,组织卖淫,吸食、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团伙和人员,以及在娱乐场所护场滋事,或长期混迹于娱乐服务场所、夜市排档,参与打架斗殴、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的各类“黑保安”和黑恶势力;3、盘踞在建设工程、交通运输、仓储物流、批发市场、集市贸易等行业领域中,破坏正常经营秩序,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敲诈勒索,控制运营线路、抢拉客源、强占货源,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“市霸、行霸”类黑恶势力;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》 第二条 人民的任务是维护,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、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,保护公共财产,预防、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。人民包括机关、机关、监狱、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、人民的司法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中国于1983年首次提出“严打”这个概念。并进行第一次“严打”。共有三次严打运动另外在1996年第二次“严打”和2000年~2001年进行还增加了网上追捕逃犯的“新世纪严打”。目前,中国已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,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,以保卫,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,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,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,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,维护社会秩序、经济秩序,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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